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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發票 博狀元餅 規則
1. 活動時間:8/15-9/9
2. 持本縣消費發票,不限金額
3. 發票時間限為103年8/15-9/9
4. 1張發票限博1次,每人每天限博5次
5. 發票將捐給弱勢團體
6. 博餅地點:烈嶼鄉文化館、陳景蘭洋樓、總兵署、獅山砲陣地、林厝砲陣地
一秀(秀才)→明信片乙張
二舉(舉人)→實用L夾乙個
四進、四進帶舉(三甲進士)→滑鼠墊乙個
三紅(榜眼、探花)→骰子鑰匙圈乙個
分平(二甲進士)→金門文創品乙個
四紅(暫居狀元)→金門旅遊書籍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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