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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賽事說明

(一)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二)本賽程規劃以兩岸三地樂團為主,將集結兩岸三地樂團於台灣與大陸間的橋樑─「金

   門」,作為華人音樂交流平台。

(三)PK賽流程,分為初選、初賽、決賽三段。說明如下:

1.初選:以報名樂團提送之音樂(MP3格式,一首自創曲及演出實況影片的連結網址)進行評審,選出10隊進入初賽。

2.初賽:6/28於金門進行樂團PK初賽,評選出優勝樂團6團進入決賽。

3.決賽:6/29於金門進行樂團PK決賽,評選出前三名及各單項獎(包括最佳吉他手、貝斯手、鼓手、鍵盤手、主唱及評審獎、最佳創作獎各1名)。

(四)活動FB:
https://www.facebook.com/Summer.KM.PK
(
短網址)
http://ppt.cc/d7dx

 

二、參賽資格

(一)兩岸三地(台灣、大陸及金門)自組樂團,不限音樂類型與語言國籍。

(二)以團體組隊參賽,每組人數至少4人以上。

(三)樂團成員,重複報名他組者,剔除參賽資格。比賽當天樂器請自行準備。

(四)比賽報到當天,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否則取消該位參賽者上台資格。

(五)樂團成員必需半數以上原籍為所屬地域。

(六)參與初賽後,進入決賽的樂團成員不得增加或減少。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佈日起至民國103年6月3日23時為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料:報名表、參賽者身份證掃描檔、音樂MP3(用於初選,一首自創曲及演出實

   況--請提供檔案或影片網址,俾便查閱)。

(三)前項報名資料備妥,寄至E-mail:enjoy8866@yahoo.com.tw,並於主旨註明「報

   名『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

(四)洽詢電話:02-8792-8888#85005李小姐,或電洽金門縣政府觀光處082-324174。

 (五)評審項目及配分:

    1.評創作歌曲(作詞、作曲及編曲)25%

      2.團體默契25%

      3.表演特色25%

      4.演奏及歌唱技巧25%

 

四、入選初賽名單公佈:

民國103年6月10日前公佈,並以Email通知。

 

五、樂團網路宣傳:

凡入選初賽之樂團需自製30秒以上之樂團演出邀約,以利活動網路宣傳。

 

六、參賽歌曲

(一)6/28初賽:(2首歌)

1.指定曲:改編『鄧麗君』的任一首歌曲。

2.自創歌曲一首。

(二)6/29決賽:3首歌

1.指定曲:改編『鄧麗君』的任一首歌曲。

2.自創歌曲一首。

3.自選曲:為向華人樂團致敬,決賽樂團自選華人樂團歌曲一首。

(三)歌曲風格:不限。

 

七、評分辦法

(一)各參加PK賽樂團之優劣,由本府組成金門君歌競賽評審委員會,擔任2014兩岸三地樂

   團PK賽之評分,並以該評審委員會之決議為錄取與否之決定。

(二)評審項目及配分:(初賽暨決賽)

       1.評創作歌曲(作詞、作曲及編曲)35%

       2.舞台效果(整體表現及造型)35%

       3.現場感染力30%

(三)樂團表演結束後,各評審委員退入評審會議區,進行評審委員會議,議決各團成績,

   及各單項獎得主。

 

八、獎項

一)第一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10萬元。

(二)第二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7萬元。

(三)第三名,獎牌一座,獎金新台幣5萬元。

(四)最佳吉他手、貝斯手、鼓手、鍵盤手、主唱、評審、創作等7個單項獎,獎牌一座,獎

   金新台幣5千元。

 

九、獎勵:  

(一)凡經評審團評定進入初賽之樂團,經來金門參加初賽者,可獲得補助(憑蒞金之飛機票

   或船票正本領取),其額度如下:

     (1)台灣地區樂團:新台幣4萬元。(因稅法規定須扣百分之10)

     (2)大陸地區樂團:新台幣4萬元。(因稅法規定須扣百分之20)

(3)金門地區樂團:以團員現居地若為台灣者或大陸者,比照前二項額度支給。

(二)經評選進入決賽者,參賽後未能取得前三名之樂團,可獲得住宿費、金門交通費補助(憑住宿業發票(或收據)正本),其額度如下:

       (1)台灣地區樂團:新台幣5千元。

       (2)大陸地區樂團:新台幣6千元。(因稅法規定須扣百分之20)

       (3)金門地區樂團:以團員現居地若為台灣者或大陸者,比照前二項額度支給。

  (三) 以上均屬競賽酬勞,大陸人士請提供「入台証」影本;金門、台灣地區人士請提供

     「身份証」影本

 

十、比賽演出地點:

金門縣后湖濱海公園。

 

十一、權利與義務:

(一)參賽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參賽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二)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紀錄片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之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

(三)所有參選作品均為主辦單位評選備查,恕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存檔。所有參賽者個人資料,主辦單位會絕對保密。

(四)入選者同意依主辦單位安排報到時間抽籤表演順序,不得異議。

(五)參賽者均須於開賽前9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請準時報到,以利比賽進行,逾時以棄權論。

(六)初選入選者及比賽優勝者,需同意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及參加決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金門縣或「 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相關活動、宣傳、產品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及實體產品之發行。

(七)初賽入選者及比賽優勝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於上一款使用方式中使用表演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八)參賽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九)參加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十)如您發現對本活動的徵選方式有絲毫質疑或不認同,勿委曲求全,請放棄報名,再尋找更適合您的其他音樂競賽。

(十一)得獎人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稅,及本府主計作業辦理申、領事宜。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該獎金。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十三)注意事項:
     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
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  

繳交相關中獎收據。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2.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稅)者,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稅額(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主辦單位保留摸彩活動辦法修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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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報名表

 

樂團名稱

 

樂團風格

 

樂團名稱由來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人email

 

創作曲目名稱

 

作詞者

 

作曲者

 

 

 

 

創作曲
歌詞內容

(請附上mp3音檔)

 

 

 

 

創作歌詞

與曲式詮釋

 

樂團表演影片
(
請附上網址)

 

(請附上身分證影檔)

名稱

姓名

電話

主唱

 

 

鼓手

 

 

鍵盤手

 

 

吉他手

 

 

貝斯手

 

 

其他

 

 

其他

 

 

           

 

資料備妥,寄至E-mail:enjoy8866@yahoo.com.tw,並於主旨註明「報名『2014兩岸三地樂團PK賽-金門君歌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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